2018年10月13日19时左右,崔某某(女,系肥乡区毛演堡乡袁庄村)沿肥乡区民有渠路行走至前王固村路口南侧时,被一辆车撞倒,造成崔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。肇事后,肇事者驾车逃逸。肥乡大队通过本地头条发出通告,悬赏一万元征集线索。
如此高关注度的一个事故,今天小编从肥乡大队了解到,案子已经告破,涉案当事人已经被刑事拘留。
后又持此仅有的物证,到邯郸多家汽车4S店,确定车型。但4S店仅凭几个碎片,均无法判断相关车型。办案人员又到邯郸汽配城,问其是否知道是何种车辆上的灯罩。但是相关人员均说,想要哪种车的我可以给你拿,但是仅凭几个碎片,无法判断。在走访数个汽配城后,终于有一门店人员认识此碎片。此车型为江淮一款车,2012年生产,但2014年就停产了,并且销量非常小。
据了解,交通逃逸致人死亡的,除民事赔偿外,还会被吊销驾照,终身不能领证,并判处三年以上,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